教學目標:
1、 識記:質量守衡定律
2、 理解:從微觀角度認識質量守衡定律
3:能用微粒的觀點說明質量守恒的本質原因,能用質量守恒定律解釋常見化學反應中質量關系。認識定量研究對化學科學發展的意義。
4:通過具體化學反應分析,使學生理解化學方程式的涵義。
重點:質量守恒定律的涵義及應用,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
難點:質量守恒定律的理解及應用,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
教學過程:
本單元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質量守恒定律”從量的方面去研究化學反應的客觀規律,為化學方程式的教學作好理論準備,這是學好本單元內容的基礎。第二部分“化學方程式”講了書寫化學方程式的原則、方法和步驟,說明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這是本單元的中心。
一:質量守定律
展示化學反應實例為學生創設情境。引出化學反應前后物質的質量總和有何變化。
教師引導學生回答怎樣設計實驗來檢驗自己的猜想。
教師演示實驗:白磷燃燒設疑:(1)觀察到哪些現象?
(2)分析結果思考:反應中玻璃管上端沒有系小氣球,將會出現什么結果?
指導學生動手實驗,并設疑:反應前后物質總質量有何關系?通過實驗分析得出結論。(1)觀察到哪些現象?
(2)記錄反應前后物質總質量;
(3)分析結果。指導學生分析討論:以碳在氧氣中燃燒生成二氧化碳為例,從化學反應中分子、原子的變化情況說明化學反應必定符合質量守恒定律。教師通過微觀模擬講解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數目、都沒有變化。
分組學生實驗:
1、鐵釘與硫酸銅溶液反應;
2、蠟燭燃燒
根據實驗結果分析化學反應前后物質的質量總和相等
講解化學方程式的書寫方法及化學議程式所表明的涵義指導學生討論:下列反應的化學方程式能提供給你哪些信
根據實驗結果分析化學反應前后物質的質量總和相等
實驗方案 | 實驗方案1 | 實驗方案2 |
實驗 | ||
反應前總質量 | ||
反應后總質量 | ||
分析 |
學生討論得出結論: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數目沒有增減,質量也沒有改變。
教材在從實驗的結果歸納出質量守恒定律后,接著就提出“為什么物質在發生化學反應前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相等呢?”提出這個問題的目的,在于要引導學生從化學反應的實質上去認識質量守恒定律。在化學反應中,只是由于發生了原子間的重新組合,才使反應物變成生成物,但在這一變化中,原子的種類和個數并沒有發生變化,原子的質量也沒有發生變化,所以,反應前和反應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相等。應該注意,對質量守恒定律的本質分析,要明確落到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和個數保持不變這一關鍵點上,這不僅有利于理解質量守恒定律的本質,而且為學習化學方程式準備了基礎知識
【小結板書】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叫做質量守恒定律。(此定律為重要概念可讓學生在1~2min內熟練背誦下來。)
〔設疑〕為什么物質在發生化學反應前后質量總是相等呢?
〔閱讀〕見教材有關內容,學生閱讀討論后回答。
〔板書〕在一切化學反應中,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原子的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變比。所以,化學反應前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相等。
〔鞏固練習〕1.試解釋鎂條在空氣中燃燒后,固體的質量增加了。
2.蠟燭燃燒后質量是否變化?是否遵守質量守恒定律?
二:化學方程式
化學方程式是初中化學入門的三種重要化學用語,掌握了它們才有可能學好化學,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學生已經學習了元素符號、化學式、化學反應的實質,知道了一些化學反應和它們的文字表達式,結合剛學習了質量守恒定律,已經完全具備了學習化學方程式的基礎
教材根據質量守恒定律,導出了化學方程式的概念,即用物質的化學式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叫化學方程式。通過木炭在氧氣中燃燒這個實例,用簡煉的文字準確敘述了化學方程式的意義:(1)表示了化學反應物和生成物。(2)表明了該化學反應進行的條件。(3)表示了各物質之間的質量關系,即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
【復習提問】1.什么是質量守恒定律?2.為什么在化學反應前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是相等的呢?(用原子、分子的觀點說明。)
〔引言〕我們已經知道質量守恒定律,那么在化學上有沒有一種式子,既能表示出反應物和生成物是什么,又能反映出遵循質量守恒定律呢?回答是肯定的,這就是化學方程式。
板書〕化學方程式
化學方程式:用化學式來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
例如:木炭在氧氣中充分燃燒的化學方程式為:
(指出化學方程式質和量的意義。)
化學方程式能客觀地反映出化學反應中“質”和“量”的變化及關系。所以化學方程式的讀法不同于數學方程式?;瘜W方程式中的“+”號應讀成“和”,不能讀成“加”;反應物和生成物中間的“==”號,應讀成“生成”,不能讀成“等于”。
化學方程式可讀出質的變化,也可讀出量的變化。每個方程式都有三種讀法
現以為例說明。
(一)物質讀法
上式讀作“在通電的條件下,水分解生成氫氣和氧氣”,這種讀法說明了化學反應中物質的變化。
(二)粒子數目比讀法
上式讀作“在通電條件下,每2個水分子分解生成2個氫分子和1個氧分子”。這種讀法揭示了化學反應中結構微粒的變化,并反映出微粒個數比關系。
(三)質量比讀法
上式讀作“通電時,36份質量的水分解生成4份質量的氫氣和32份質量的氧氣”,這種讀法表明了化學反應中物質的質量比關系。
化學方程式跟數學上的方程式有何不同?
數學上的方程式,僅是表示等號兩邊的數目相等。等號兩邊各項可以移項或倒寫。
而化學方程式可以:
(l)表示反應物是什么,生成物是什么。
(2)表示各種反應物的總質量等于各種生成物的總質量(質量守恒)。
(3)表示反應物與生成物的原子、分子個數比。
(4)表示反應物和生成物的質量比。 化學方程式是不能倒寫和移項的,
至于化學方程式中的“+”和“=”號雖與數學中的“+”和“=”號在形式上一樣,但其意義卻不相同?;瘜W方程式中的“+”,在讀時不讀“加”而是讀“和”?;瘜W方程式中的“等號”表示“生成”的意思,同時表明在化學反應前后有兩個不變:原子種類不變;每種原子的總個數也不變?!?/span>=”讀作“反應生成”而不能讀“等于”。